剛下課,就得到王炳忠等人宣判無罪的消息,這是近來罕見的正能量新聞,值得喝釆。不過這件訴訟案已糾纏了三年多,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很難彌補,所以必須深入檢討:
一是台灣的興訟門檻很低,一般人都可隨意興訟,以興訟進行鬥爭,若再配合特定媒體操作,即使日後司法還其清白,但事過境遷,造成之傷害已然覆水難收。尤其,這次是檢察官以「違反國安法」為名提起公訴,使王炳忠等人迄今仍被汙蔑為共諜,甚至連王炳忠父親也被羅織入罪,可是事後卻難以追究檢察官的濫訟責任。
二是猶記三年前檢察官發動突襲,清晨無預警搜索王炳忠等人住宅,除以維護國安之名違法搜索以外,更將許多與案情無關的個人隱私透露給八卦媒體,對當事人肆意侮辱抺黑,而社會上媒體相應起舞,民眾也以異樣眼光看待,對當事人採集體孤立排擠。
三是在檢察官的強力要求下,王炳忠等人迄今仍被限制出境,三年多困居台灣造成之損害,即使在司法上討回公道,但其間之有形及無形損失,濫訟之檢察官毋需究責,其間惡意渲染攻擊的媒體與相關人等,亦無人承擔法律或道德責任,這種惡劣之歪風仍持續彌漫,揮之不去。
記得上周六,我與邱震海先生進行「雙邱會」直播時,震海兄問我統一後如何維持台灣司法的獨立性,我當場愕然,「台灣司法獨立嗎」?台灣社會有句俗話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,有關係就沒罪,沒關係就有罪」,這句話雖然有些「以偏概全」,但確實令人感慨。李戡敢在法庭公然對法官説「邱毅支持武統,斬首蔡英文」,不就是想以政治意識來影響法官心証嗎?後來李戡強辯説「他沒有要法官處理」,但在法庭上對著法官説出與訴訟案無關的政治語言,其潛台詞就是想影響法官心証,這與政治干擾司法的操作何異?在台灣操作這種小技倆可謂司空見慣,也使司法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普遍受到質疑。
不過,無論如何,這次法官擺脱了政治黑手干預,勇敢的悍衛住司法尊嚴,判王炳忠等人無罪,是重重打了政治黑手的臉,也為台灣司法向前邁進揮出可貴的一筆,值得點贊喝釆,希望好的開始可以持續下去!